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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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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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2mg |
15ml |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876 |
国药准字H109302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主要用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慢性接触性皮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肛门及外阴瘙痒、斑秃、瘢痕疙瘩、结节性痒症、皮肤淀粉样变、疥疮结节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喷患处,一日2次,症状控制后每日或隔日1次。 |
副作用 |
1.易引起红斑、灼热、丘疹、痂皮等。 2.长期用药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毛囊炎等。 |
可见轻度刺激,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3.鼓膜穿孔的湿疹性外耳道炎患者,会延迟治疗。 4.对溃疡、二度以上烫伤、冻伤有抑制皮肤再生的作用。 5.不可用于眼部。 |
皮肤感染或有渗出、糜烂和破损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 |
本品主要成份是醋酸曲安奈德及水杨酸。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时,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药过程中如因有刺激感而不能耐受时,或发生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