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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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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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2mg |
10g:0.5g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985 |
国药准字H200103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外用, 每日3次,每次用量按皮损大小调整,常用量每次涂敷软膏0.25-2g,慢性湿疹4周为一疗程,神经性皮炎2周为一疗程,可连续2个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易引起红斑、灼热、丘疹、痂皮等。 2.长期用药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毛囊炎等。 |
可有下列反应: 1.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 2.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 3.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3.鼓膜穿孔的湿疹性外耳道炎患者,会延迟治疗。 4.对溃疡、二度以上烫伤、冻伤有抑制皮肤再生的作用。 5.不可用于眼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时,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