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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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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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02 |
20g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91 |
国药准字Z200443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祛风,除湿,止痒,消肿。适用于亚急性湿疹,慢性湿疹。 |
用法用量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易引起红斑、灼热、丘疹、痂皮等。 2.长期用药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毛囊炎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3.鼓膜穿孔的湿疹性外耳道炎患者,会延迟治疗。 4.对溃疡、二度以上烫伤、冻伤有抑制皮肤再生的作用。 5.不可用于眼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 |
月见草油、羌活、维生素E、硬脂酸、凡士林、羊毛脂、甘油、三乙醇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白色的乳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时,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皮损处有糜烂、渗液者不宜使用。4.涂用一周后症状无变化,应向医师咨询。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