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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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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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200揿,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50μg。 |
0.2g*12袋 |
生产企业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317 |
国药准字H19991123 |
说明 | ||
适应症 |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出困难者。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撳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半包,一日4次;5~12岁儿童,一次1包,一日3次;成人一次2.5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
本品每袋含羧甲司坦0.2克,辅料为蔗糖、羧甲纤维素钠、柠檬黄、香精。 |
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香微甜 |
注意事项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 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