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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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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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5%*10g |
25mg |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60 |
国药准字H500218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及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均匀涂本品一薄层于患处,每日1~2次,每周总量不超过45g,勿采用封包治疗。 |
口服。按1~2.0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1~2粒(25~50mg),每日服2~3次。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的局部不良反应为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和刺痛(发生率0.4%)。其他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由高到低排列为:灼热、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药疹、皮肤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溃烂、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和粟粒疹。 |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口腔黏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浑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出血等; 3.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块、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可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数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倍他米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胶囊,内含黄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2.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 4.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如局部皮肤刺激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含有皮质激素的药物合用。 6.本品不适用于面部和婴儿皮肤。 7.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抗生素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8.大量使用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后应定期检查HPA轴功能,常用方法有尿游离皮质醇测定、ACTH兴奋试验等。若出现HPA轴抑制,则应停药观察或者减少用药次数,或者换用疗效较低的品种。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4.禁与维生素A同服。 5.酗酒者慎用。 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过度照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