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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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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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5%*10g |
每袋装25g |
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60 |
国药准字Z630201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及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
发汗,消炎,止痛,平黄水,活血通络。用于痹病即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偏瘫、皮肤病、妇女产后疾病等。 |
用法用量 |
均匀涂本品一薄层于患处,每日1~2次,每周总量不超过45g,勿采用封包治疗。 |
将上述粗粉煎汤倒入浴盆,并根据病情,配好加味药,与主药同时注入浴盆。水温40℃,浸泡全身或患病部位,每日2次,每次15~20分钟,浴后卧热炕发汗。浴疗3个疗程,每个疗程7日。 |
副作用 |
常见的局部不良反应为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和刺痛(发生率0.4%)。其他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由高到低排列为:灼热、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药疹、皮肤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溃烂、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和粟粒疹。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高血压、心脏病、高烧及妇女行经期禁浴。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倍他米松。 |
刺柏、烈香杜鹃、大籽蒿、麻黄、水柏枝。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褐棕色汤散剂;气香。 |
注意事项 |
1.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2.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 4.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如局部皮肤刺激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含有皮质激素的药物合用。 6.本品不适用于面部和婴儿皮肤。 7.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抗生素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8.大量使用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后应定期检查HPA轴功能,常用方法有尿游离皮质醇测定、ACTH兴奋试验等。若出现HPA轴抑制,则应停药观察或者减少用药次数,或者换用疗效较低的品种。 |
1.服药期间禁止房事,禁食生冷、变质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