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酸倍他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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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丙酸倍他米松乳膏

维A酸乳膏

规格

0.05%*10g

15g:3.75mg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760

国药准字H2004407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缓解13岁及以上儿童及成人激素敏感性皮肤病出现的炎症和瘙痒症状。

适用于寻常痤疮、特别是黑头粉刺皮损,老年性、日光性或药物性皮肤萎缩,鱼鳞病及各种角化异常及色素过度沉着性皮肤病、银屑病。

用法用量

均匀涂本品一薄层于患处,每日1~2次,每周总量不超过45g,勿采用封包治疗。

外用。寻常痤疮:每晚一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鳞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一日1-3次。

副作用

常见的局部不良反应为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和刺痛(发生率0.4%)。其他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由高到低排列为:灼热、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药疹、皮肤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溃烂、继发感染、皮肤萎缩和粟粒疹。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禁忌

尚不明确。

1.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4.眼部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倍他米松。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A酸。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膏。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或微黄色乳膏,气芳香。

注意事项

1.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2.本品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3.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

4.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与医生联系,如局部皮肤刺激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含有皮质激素的药物合用。

6.本品不适用于面部和婴儿皮肤。

7.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抗生素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8.大量使用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后应定期检查HPA轴功能,常用方法有尿游离皮质醇测定、ACTH兴奋试验等。若出现HPA轴抑制,则应停药观察或者减少用药次数,或者换用疗效较低的品种。

1.用药部位避免日光照射。2.儿童慎用。3.不应大面积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禁受孕。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疗效。9.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