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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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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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g |
每片重0.35g |
生产企业 |
瑞福祥药业(广西)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333 |
国药准字Z37020746 |
说明 | ||
适应症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本品消炎生肌﹐制酸止痛。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浅表性胃炎、胃窦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4g,每日3~4次,餐前15分钟服用,连续服用30~60天,亦可根据胃镜或X线检查结果决定用药时间。小儿:每次10~15mg/kg,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疗程视病情而定。 |
口服,一次6片,十一至十五岁一次4片,一日3次,饭前1~2小时服。 |
副作用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胆囊管及胆道完全梗阻的病人禁用。 |
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本品主要成分: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2.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低酸性胃病、胃阴不足者慎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