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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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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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6g |
每100粒重6g |
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767 |
国药准字Z3402042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中益气。用于体倦乏力,内脏下垂。 |
健脾、益气。用于体倦乏力,食少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炙黄芪、党参、白术(炒)、当归、升麻、柴胡、陈皮、炙甘草、大枣、生姜。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人参、茯苓、麸炒白术、山药、炒白扁豆、莲子、麸炒、薏苡仁、甘草、桔梗、砂仁。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片;气微香,味甘、微苦。 |
本品为黄色至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恶寒发热表证者,暴饮暴食脘腹胀满实证者。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高血压患者慎服。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5.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为佳,亦可在进食同时服。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出现头痛、头晕、复视等症,或皮疹、面红者,以及血压有上升趋势,应立即停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泄泻兼有大便不通畅,肛门有下坠感者忌服。 2.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3. 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5. 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糖尿病严重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