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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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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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6g |
10ml*10s |
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767 |
国药准字Z2002792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中益气。用于体倦乏力,内脏下垂。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炙黄芪、党参、白术(炒)、当归、升麻、柴胡、陈皮、炙甘草、大枣、生姜。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片;气微香,味甘、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恶寒发热表证者,暴饮暴食脘腹胀满实证者。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高血压患者慎服。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5.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为佳,亦可在进食同时服。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出现头痛、头晕、复视等症,或皮疹、面红者,以及血压有上升趋势,应立即停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