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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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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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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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840 |
国药准字Z4502029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中益气,升阳举陷。用于脾胃虚弱,中气下陷所致的体倦乏力、食少腹胀、便溏久泻、肛门下坠。 |
1. 清热解毒,健脾除湿,通络活血。 2. 本品主治:治疗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属湿热下注证者。 3. 临床上用于治疗妇女生殖系统炎症,如盆腔炎,急慢性子宫内膜炎,附件炎(输卵管炎,宫颈炎,阴道炎)。 4. 症状表现:下腹胀痛,腰骶酸楚,有下坠感,乳房胀痛,性交疼痛,附件压痛,增厚或肿块,宫颈肥大或糜烂,月经不调,白带多,有异味,常感困倦乏力或伴有低烧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6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十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炙黄芪、党参、白术(炒)、当归、升麻、柴胡、陈皮、炙甘草。 |
金樱根、鸡血藤、千斤拔、功劳木、两面针、穿心莲。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水丸;味微甜、微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色至黑褐色的粉末和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诊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