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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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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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840 |
国药准字Z2002791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中益气,升阳举陷。用于脾胃虚弱,中气下陷所致的体倦乏力、食少腹胀、便溏久泻、肛门下坠。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6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炙黄芪、党参、白术(炒)、当归、升麻、柴胡、陈皮、炙甘草。 |
人参、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水丸;味微甜、微苦、辛。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具人参特有香气,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