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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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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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62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中益气,升阳举陷。用于脾胃虚弱,中气下陷所致的体倦乏力、食少腹胀、便溏久泻、肛门下坠。 |
补肾,温阳。适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痛,头晕.头晕耳鸣.耳鸣,神疲健忘.健忘,体倦乏力.乏力,畏寒.畏寒肢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约一瓶盖),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炙黄芪、党参、炙甘草、白术(炒)、当归、升麻、柴胡、陈皮。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微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不易消化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