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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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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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3g |
生产企业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辽宁德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62 |
国药准字B2002042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中益气,升阳举陷。用于脾胃虚弱,中气下陷所致的体倦乏力、食少腹胀、便溏久泻、肛门下坠。 |
滋阴补肾,益气生津。适用于Ⅱ型糖尿病气阴两虚,肾气不足证,可改善口渴喜饮,多食易饥,倦怠乏力,腰膝酸软,烦热失眠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约一瓶盖),一日2-3次。 |
开水泡服,一次1袋,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炙黄芪、党参、炙甘草、白术(炒)、当归、升麻、柴胡、陈皮。 |
菟丝子、地骨皮、人参、芦根、天花粉、玉竹、知母、黄芪、红花、葛根、石膏、桔梗、绿茶。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微苦、辛。 |
本品为棕褐色粗粉末状的茶剂;气具茶香,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 忌不易消化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高糖饮食。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及妇女经期慎用,感冒期间不宜服用。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