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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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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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片重约0.3g(相当原药材0.6g)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404 |
国药准字Z1999304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止咳,化痰,平喘。用于咳嗽,痰喘。对于感冒引起的以上症状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川贝母、麻黄、远志(制)、桔梗、甘草、五味子、法半夏、陈皮、紫菀、浮海石、罂粟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灰褐色;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