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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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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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基片重0.2g |
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382 |
国药准字Z2005507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清热散风,健胃消食。用于感冒伤风,发烧头痛,咽喉红肿,呕吐咳嗽,急热惊风,停食停乳,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2次,周岁以内酌减。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冰片、薄荷脑、荆芥穗油、桔梗、川贝母、天竺黄、天花粉、大黄、雄黄、朱砂、玄参、麦冬、钩藤、连翘、甘草、陈皮、焦麦芽、六神曲(焦)、焦山楂、柴胡、金银花、橘红、牛蒡子、僵蚕。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棕褐色片;气微香有清凉感,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发热便泻者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