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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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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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粒/盒 |
每粒装0.5g(含对乙酰氨基酚0.1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90 |
国药准字Z2202386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又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氨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氢氧化铝、食用色素。 |
三叉苦、岗梅、金盏银盘、薄荷油、野菊花、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本品期间禁止 饮酒。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当本品性状发 生改变时禁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糖尿病患者、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械及高空作业等。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