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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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喘宁

羧甲司坦颗粒

规格

每片重0.6g

0.5g
生产企业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684

国药准字H19991124
说明
适应症

宣通肺气,止咳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喘,老年痰喘。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黏稠,咳出困难者和痰阻气管所致的肺通气功能不全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片,一日2次。

口服,成人一次0.2—0.5g,一日3次。儿童用量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1g/次,一日3次 4~6岁,16~20公斤,0.2g/次,一日3次 7~9岁,22~26公斤,0.3g/次,一日3次 10~12岁,28~32公斤,0.4g/次,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禁忌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高血压及心脏病患者禁服。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成分

麻黄、苦杏仁、石膏、百部、桔梗、罂粟壳、甘草。

羧甲司坦

性状

本品为褐色片;味苦。

颗粒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气喘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