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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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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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袋 |
28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32 |
国药准字H200536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平喘。用于伤风感冒,鼻塞,流涕,咳嗽,气喘,痰多。 |
用于由伤风感冒所致的鼻塞、昆虫叮咬、皮肤皲裂、轻度烧烫伤、擦伤、晒伤及皮肤瘙痒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外用。伤风感冒涂于鼻下;昆虫叮咬或皮肤皲裂等,涂于患处,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蜜炙)、苦杏仁、甘草、荆芥、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甲酯3.33毫克、樟脑90毫克、薄荷脑13.5毫克、 松节油0.83毫克。辅料为:桉油、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甘油50毫克、聚山梨酯80 、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或深褐色的浓缩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具芳香气,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若伤风感冒长期未愈或同时有发烧者,不宜用本品,应到医院诊治。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含有水杨酸甲酯,婴儿不宜长期使用。 6.本品不应大面积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