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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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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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双氯芬酸钠15mg,人工牛黄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5mg |
2.4% 60ml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73 |
国药准字H440246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用药后发生儿童血尿的病例报道较多;其次为胃不适,烧灼感;此外尚有头痛、头晕、嗜睡,以及皮疹、心悸、胸闷、咽喉痛等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1.对双氯芬酸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双氯芬酸钠15mg、人工牛黄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5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黄色。 |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避免使用。 2.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排出,并抑制泌乳。 3.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 4.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心血管疾病、青光眼、高血压等。 5.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宜服用。 【儿童用药】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