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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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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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每支装10克;每支装15克;每支装20克 |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27 |
国药准字Z340208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本品用于治疗荨麻疹,过敏性鼻炎、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口服,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用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处。2-6岁儿童,每日一次,每次半片。 |
副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 ;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 ;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本品可能会使个别患者产生头痛、嗜睡、口干、疲倦、衰弱、腹痛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1.禁用于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的肾病晚期患者。2.禁用于伴有特殊遗传性疾病(患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症、原发性肠乳糖酶缺乏(Lapplactase)或葡萄糖-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左西替利嗪。 化学名称:R-(-)2-[2-[4-[4-(氯苯基)苯甲基]-1-哌嗪基]乙氧基]乙酸二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 ;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有肝功能障碍或障碍史者慎用;2.高空作业,驾驶或操作机器期间慎用;3.避免与镇静剂同服;4.酒后避免使用本品;5.肾功能减损患者使用本品适当减量;6.妊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7.2周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8.通常老年人生理机能衰退,需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