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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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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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0.2g |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27 |
国药准字H2000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姓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口服,通常成人每次0.2-0.4g(l-2片),每日2次,饮前或饭后3小时服用,重症哮喘患者应遵医嘱用药。 |
副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 ;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 ;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少数患者服药后有心悸、窦性心动过速、上腹不适、纳差、恶心、呕吐、兴奋、失眠等症状。如过量服用可出现严重心律不齐、阵发性痉挛危象。 |
禁忌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凡对多索茶碱或黄嘌呤衍生物类药物过敏者,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本品活性成份为多索茶碱。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 ;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茶碱类药物个体差异性较大,多索茶碱剂量亦要视个体病情变化选择最佳剂量和用药方法。 必要时监测血药浓度。 2.患有甲亢、窦性心动过速、心率失调者,请遵医嘱用药。 3.严重心、肺、肝、肾功能异常者以及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4.本品不得与其他黄嘌呤类药物同时服用,建议不要同时饮用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