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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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氟轻松维B6乳膏

规格

15g

30g/支
生产企业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1395

国药准字H3202566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用于皮炎、湿疹、瘙痒症等。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外用。每日2-3次,取适量涂患处,按摩片刻,助其渗透。病愈后继续使用1周,以减少复发。

副作用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1.偶有灼热感或潮红等一过性反应,停药后很快自然消失。

2.皮疹等过敏反应。

3.长期使用可能出现色素沉着、血管扩张、继发感染或皮肤轻度萎缩等不良反应。

禁忌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1.对本品及任一成份及其他皮质类固醇类激素过敏者禁用。

2.感染性皮肤病禁用。如手足癣、体癣等真菌感染:疱疹、水痘等病毒感染;化脓等细菌感染。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氟轻松0.01毫克、维生素B6 1.5毫克、蜂蜜40毫克、蜂王浆4毫克。辅料为:十六十八醇、单、双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白凡士林、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羟苯乙酯、香精、乙醇、纯化水。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微黄色软膏。

注意事项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本品用于瘙痒时,必须先排除阻塞性黄疸、慢性肾病等继发性的瘙痒。

2.本品不适用于荨麻疹引起的瘙痒、皮肤干燥引起的瘙痒和老年性瘙痒。

3.本品不适用于异位性皮炎、药物性皮炎。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和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不得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薄处。

7.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化脓或有大面积渗出处。

8.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0.不宜大面积使用或长期使用,使用本品时不可使用辅料和包扎。因这些情况下,可能产生全身不良反应。

11.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12.如并发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