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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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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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每锭重1.5g |
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墨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国药准字Z340202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消炎解毒,活血止痛,凉血止血,消肿软坚,防腐收敛。用于屑病,鱼鳞病,带状疱疹,神经性皮炎,皮炎,湿疹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捣碎后用开水冲服,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酌减。外用,取适量,加水磨浓汁涂患处。 |
副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孕妇忌服;凡疔疮、囊肿表面已溃处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20mg、丙酸氯倍他索0.5mg等。 |
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人工麝香、冰片、珍珠、蟾蜍、人工牛黄、朱砂、熊胆、青鱼胆、蛇胆、丁香、牛胆、猪胆、川芎、藕节、红花、小蓟、大蓟、白茅根、夏枯草、牡丹皮等22味。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本品为黑色的长条块状墨锭;气香,味辛而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