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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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丁酸氯倍他松乳膏

规格

10g

0.05%(15g:7.5mg)*15g/支
生产企业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3266

国药准字H2017340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外用。本品适应于成年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清除,即可停止治疗。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单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副作用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与发生频率,将不良反应列出如下: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1.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破损皮肤或病毒性皮肤病(如:单纯性疱疹,水痘)、真菌性皮肤病(如:念珠菌病,癣)及细菌性皮肤病(如:脓包病)者禁用。

3.痤疮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20mg、丙酸氯倍他索0.5mg等。

本品主要成份为丁酸氯倍他松。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

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本品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

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

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

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

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

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

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

9.本品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

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行治疗的地方。他将导致更多的药物透过皮肤。

11.注意避免接触以下诱因:含镍金属物品(如:耳环或耳钉、硬币、珠宝、金属钮扣等)、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清漆、胶水以及某些植物和种子等,

建议湿疹或者皮炎患者使用润肤或者保湿产品(如乳膏类产品),以保障皮肤的湿度,从而防止出现因接触以上诱因而引起的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