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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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环孢素软胶囊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规格

25mg*50粒/盒

75μg/支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泉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09

国药准字S20020021
说明
适应症

1、本品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GvHD)。

2、经其它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症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发生 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2、促进骨髓移植后的中性粒细胞数升高。

3、骨髓发育不良综合症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用法用量

成人B>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为6-11mg/kg体重/日,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可减0.5-1mg/kg体重/日,维持量为2-6mg/kg体重/日,分2次口服。骨髓移植预防移植物抗宿主疾病:移植前1天先用2.5mg/kg体重/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为口服本药,起始剂量为6mg/kg体重/日,分2次口服。1个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左右。治疗预防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基础上加用本药,2-3mg/kg体重/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以上。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初始剂量为4-5mg/kg体重/日,分2-3次口服,出现明显疗效后缓慢减至2-3mg/kg体重/日,疗程3-6个月以上。儿童用量可按成人剂量或稍高于成人剂量计算。

1、肿瘤:用于化疗所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1000/mm白细胞数2000/mm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500/mm(白细胞计数1000/mm)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白细胞数10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2、急性白血病化疗所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血病患者化疗后白细胞计数不足1000/mm,骨髓中原粒细胞数量减少,外周血液中未见原粒细胞的情况下,成年患者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在2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白细胞计数10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在其中性粒细胞数不足1000/mm时,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4、再生障碍性贫血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成年患者在其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时,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以上时,酌情减量或停止给药。

5、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自身免疫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慢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时,1ug/Kg每日一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时,1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以上时,酌情减量或停止给药。

6、用于促进骨髓移植患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在骨髓移植的第2日至第5日开始用药,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在骨髓移植的第2日至第5日开始用药,2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白细胞计数1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副作用

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増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増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不常见的有惊厥,其原因可能为本品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此外本品尚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郁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高尿酸血症伴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此外,有报告本品可促进ADP诱发血小板聚集,增加血栓烷A2的释放和凝血活酶的生成,增强因子VII的活性,减少前列环素产生,诱发血栓形成。罕见的有过敏反应、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糖尿病、血尿等(过敏反应一般只发生在经静脉途径给药的患者,表现为面、颈部发红,气喘、呼吸短促等)。严重各种不良反应大多与使用剂量过大有关,防止反应的方法是经常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调节本品的全血浓度,使能维持在临床能起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范围内。有报道认为,如在下次服药前测得的本品全血谷浓度约为100-200ng/Ll,则可达上述效应。如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给予相应的治疗,并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用

患者使用本品后主要的不良反应为骨和(或)肌肉酸痛及乏力,个别病人可见皮疹、发热、流涕或寒战等感冒症状,上述不良反应均较轻微,易于耐受,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停药后症状即可消失。

禁忌

对环孢素过敏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对本品或同类制剂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ciclosporin)。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性状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或黄色油状液体。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

注意事项

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对诊断的干扰: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本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本品的肾毒性有关。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本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本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本品的清除率较快,故用药剂量可适当加大。

1. 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不宜在化疗前或化疗过程中使用。

2. 使用本口过程中应定期每周检测血象二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变化情况。

3. 对髓性细胞系统的恶性增殖(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本品应慎重使用。

4. 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曾有报导可见脾脏肿大。

5. 该药仅供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 虽然本品在临床试验下未发生过敏反应病例,但国外同类制剂曾发生过少数过敏反应(发生率<1/4000),可表现为皮疹、荨麻疹、颜面浮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及低血压,多在使用本品30分钟内发生,应立即停用,经抗组织胺、皮质激素、支气管解痉剂和(或)肾上腺素等处理后症状多能迅速消失。这些病例还应再次使用致敏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