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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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环孢素口服溶液

环孢素口服溶液

规格

50ml:5g

50ml:5g
生产企业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009

国药准字H10940044
说明
适应症

适应症为1、预防和治疗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2、经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主要用于肾、肝、心、肺、骨髓移植的抗排异反应,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但不得与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也可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型慢性胃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银屑病、葡萄膜炎等。

用法用量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 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 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骨髓移植:预防gvhd:移植前一天起先用环孢素注射液,2.5mg/ kg/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服本品,起始剂量6mg/kg/日,分2次口服,一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左右。治疗gvhd: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基础上加用本品,2~3mg/kg/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以上。3、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初始剂量4~5mg/kg/日,分2~3次口服,出现明显疗效后缓慢减量至2~3mg/kg/日,疗程3~6月以上。儿童用量可按或稍高于成人剂量计算。

口服:于移植前4-12小时起每日服15mg/kg,到手术后1-2周,每日减量2mg/kg,达到每日6-8mg/kg的维持量。

副作用

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多毛、震颤、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以及肝、肾毒性,亦可见乏力、厌食、四肢感觉异常、高血压、闭经及抽搐发作等。

1.常见有震颤、厌食、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 2.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多毛、震颤、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以及肝、肾毒性,亦可见乏力、厌食、四肢感觉异常、高血压、闭经及抽搐发作等。

禁忌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1.对环孢素过敏者。 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本品主要成分为环孢素。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注意事项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用药剂量过大、时间过长有可逆性肝、肾操作。可能出现血清胆红素、尿酸增高、肝功障碍。用药期间宜监测血象、肝功能、肾功能。1岁以下婴儿及过敏者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