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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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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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919 |
国药准字H3102286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于皮炎、湿疹、银屑病、非特殊性肛门、生殖部位瘙痒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次,封包治疗仅适用于慢性肥厚或掌跖部位的皮损。 |
副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 ;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 ;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长期或大面积应用,可引起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痤疮样皮炎、毛囊炎及口周皮炎,有增加感染的可能。偶可引起过敏性皮炎。 |
禁忌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1 真菌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 2 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醋酸氟轻松0.01%,冰片0.5%。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 ;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用于破损皮肤,可致吸收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 2 对并发细菌感染的皮肤病应与相应的抗生素配用,如感染未控制则应停用。 3 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4 面部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