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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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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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克(康) |
0.15g*1粒 |
生产企业 |
百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42 |
国药准字H1096016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尤其是角化增厚型),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也适用于甲癣。 |
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感染 ;系统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 ;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食道、非侵入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粘膜和口腔慢性萎缩性念珠菌病 ;生殖系统念珠菌病,包括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预防接受化疗或放疗的恶性肿瘤易感患者的真菌感染 ;皮肤真菌病,包括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甲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 ;免疫功能正常者的深部地方性真菌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1-2次,疗程2-4周。治疗甲癣,先用温水泡软甲板,尽可能把病甲削薄,将药膏用胶布固定在患处,每天1次,疗程3-6个月。 |
每日剂量应依据真菌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 |
副作用 |
偶见局部发红、瘙痒、刺痛或烧灼感等刺激症状,偶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
人对本品通常耐受良好。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皮疹,腹痛,腹泻,腹胀,恶心,碱性磷酸酶、胆红素、SGOT和SGPT升高。 |
禁忌 |
儿童禁用。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接受400 mg/日或更高剂量多剂量治疗者禁止同时使用特非那定。接受本品治疗者禁止同服西沙必利。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环吡酮胺为10毫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白凡士林、液体石蜡、十八醇、甘油、丙二醇、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十二烷基硫酸钠、纯化水。 |
每粒胶囊含氟康唑0.15g。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应用过程中有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监视是否有更严重的肝损害发生。如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持续出现提示为与本品有关的肝病,应停药。如浅部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与本品有关的皮疹,或患者出现了大疤性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应停药 ;如侵袭性/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皮疹,应对其严密监视。应对同时服用本品(小于400 mg/日)和特非那定的患者进行严密监视。极少报道发生过敏反应。本品不太可能损害患者的驾驶和操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