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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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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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0.15g |
(1)10克:0.1克 (2)20克:0.2克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518 |
国药准字H2007404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尤其是角化增厚型),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也适用于甲癣 |
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 |
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于患处,1日2次,涂后应轻轻搓揉数分钟,2周为一疗程;治疗甲癣,应先用温水泡软并削薄病甲后,涂药包扎,治疗第一个月每2天1次,第二个月每周2次,第三个月每周涂药1次,至痊愈为止。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
副作用 |
偶见局部发红、瘙痒,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如症状加重应向医师咨询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
禁忌 |
儿童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环吡酮胺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硬脂酸、白凡士林、司盘-60、二甲基硅油、丙二醇、甘油、吐温-80、苯甲酸、薄荷脑、S-40、棕榈酸异丙脂、乳酸、药用乙醇、水 |
盐酸特比萘芬。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