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喹莫特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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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咪喹莫特乳膏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

规格

2g:0.1g

100万IU/支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287

国药准字S19980081
说明
适应症

成人外生殖器和肛周尖锐湿疣。

可用于急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等)、尖锐湿疣、毛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爱滋病相关性卡波济氏肉瘤、恶性黑色素瘤等疾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1、每周3次(星期一、三、五或二、四、六),临睡前用药。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以发挥本品的最大疗效。建议用药前和用药后洗手。咪喹莫特乳膏采用单剂量或多剂量包装,每包乳膏(或0.25g乳膏)可涂抹面积为20cm2的疣体,避免过量使用本品。

2、临睡前取适量药膏,均匀涂抹一薄层于疣体部位,轻轻按摩直到药物完全吸收,并保留6-10小时,用药部位不要封包。

3、在涂药膏后6-10小时请勿洗澡;6-10小时后,用清水和中性肥皂将药物从疣体部位洗掉。

4、患者应持续使用药膏,直到疣体完全清除;疣体最快2-4周清除,一般多在8-12周清除,用药最多不超过16周。

5、用药后局部有轻度红斑者,可不必停药而持续使用;如患者感到全身不适或出现较为明显的局部皮肤反应(如较明显的水肿、糜烂、疼痛等)时,应停用药物数次,待反应减轻后再继续用药。

本品可以采用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内注射。用1一2m1无菌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使用。1.慢性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IU),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个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2.慢性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IU),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个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3.尖锐湿疣:推荐剂量为每次100-300万国际单位(IU),每周隔日注射三次,1-2个月为一个疗程。4.毛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次300万国际单位(IU),每周隔日注射三次,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通常经过1-2个月的治疗后表现出疗效,其后可进行间歇治疗,使病情长期缓解。5.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日注射300-900万国际单位(IU),治疗三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血象缓解后可进行维持治疗,隔日注射一次,9-10个月后细胞遗传学指标可有缓解。

副作用

多数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用药数次后,临床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多为轻、中度局部皮肤炎症反应,如红斑、水肿、糜烂、溃疡、脱屑、灼热、疼痛、瘙痒等;偶有短暂低热,以上症状停药后均能迅速消除。如反应轻微,可继续用药;若反应严重应及时停药并就医。据国外资料报道,约超过1%的患者可能发生与咪喹莫特乳膏可能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用药部位不适:疣体部位反应(灼烧、色素沉着、发炎、瘙痒、疼痛、皮疹、敏感、溃疡、刺痛、压痛);疣体周边部位反应(出血、灼烧、瘙痒、疼痛、压痛);全身反应:疲劳、发热、流感样症状;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不适:头痛;胃肠系统不适:腹泻;肌-骨胳系统不适:肌痛。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发热、寒颤、乏力、头痛、肌肉酸痛、厌食等类似流感样症状,加服解热镇痛药物(扑热息痛等)可以减轻或消除这些症状。这些症状也可随着继续用药或调整用药剂量而缓解。常见的血液学指标异常有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和转氨酶增高。

禁忌

尚未知悉

对干扰素α 2b或本制剂其它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以及严重的肝、肾及骨髓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忌用本品。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咪喹莫特。

重组人干扰素α2b,人血白蛋白。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的不溶物。

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对咪喹莫特乳膏治疗尿道内、阴道内、宫颈部、直肠或肛管内的人乳头瘤病毒感染进行评价,因此不推荐用于上述适应证。

本品的常见局部皮肤反应有红斑、糜烂、脱皮和水肿。若发生严重的局部皮肤反应,应用中性肥皂和水将用药部位乳膏清洗掉。皮肤反应减轻后,可恢复使用咪喹莫特乳膏。没有关于用其它药物治疗尖锐湿疣后立即使用咪喹莫特乳膏治疗的临床经验,因此,在用任何药物或手术治疗尖锐湿疣后,待局部创面恢复后方可推荐使用本品。咪喹莫特乳膏有可能加重皮肤炎性反应。

患者在使用5%咪喹莫特乳膏时应遵循下列指导:

1、治疗局部不可用敷料封包。

2、用药期间避免性接触(生殖器官、肛门或口),包括使用避孕套的性生活(咪喹莫特乳膏是否可有预防尖锐湿疣传播的作用目前尚不清楚,且其可能会减低避孕套的功效)。

3、建议用药6-10小时后,用中性肥皂和清水将药物洗去。

4、未行包皮环切术者,若尖锐湿疣发生在包皮内,应每天将包皮上翻后清洁。

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6、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该药。局部破损处应避免使用本品,避免接触眼睛、口、鼻等部。

1.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2.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常出现在用药的初期,多为一过性和可逆性反应;如发生中等程度至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考虑调整患者的用药剂量直至停止使用本品。

3.由于没有资料表明给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只有当用药对母体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本品。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