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丝氨酸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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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环丝氨酸胶囊

帕司烟肼片

规格

0.25g*10粒/盒

0.1g*100片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0063

国药准字H4402476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活动性结核病,但需与其他有效抗结核药物联用。自于可能引起严重精神错乱,故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每天0.5~1g,分2次服用,初始2周可每次0.25g,每天2次,最大剂量为每天1g。

2.儿童每天5~20mg/kg,分2~4次服用,首剂用半量。

口服。治疗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 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 顿服。预防 一日按体重10~15mg/kg,顿服。

副作用

不良反应主要为中枢神经反应。

1.常见头痛、眩晕、嗜睡、行为异常、精神抑郁、定向或记忆障碍、震颤、抽搐、烦躁不安、惊厥或昏迷。

2.偶见加重心力衰竭、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肝功能异常、AST或ALT升高,本品可诱发精神病性反应,出现精神障碍和自杀倾向。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禁忌

1.患有癫痫、严重忧郁症、烦躁或精神病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3.嗜好饮酒者禁用。

1 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2 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成分

分子式:C3H6N2O2;分子量:102.09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

性状

环丝氨酸粉为白色至黄白色晶体或结晶。 该产品是微溶于水,乙醇(95),微溶于。

本品为薄膜衣片。

注意事项

1.慎用:心功能不全者慎用。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2.本品的不良反应与血药浓度和给药剂量相关,特别是一日超过500mg时,治疗期间最好能监测血药浓度,并应控制其低于30μg/ml,对测定的血样宜于每天首剂服用前抽取。对肾功能不全者一周监测1次。

3.神经反应包括神经和精神两方面,可出现肌肉抽搐、惊厥发作,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宜同时给予大剂量的维生素B6以预防。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