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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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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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5g |
0.1%:30g |
生产企业 |
贵州良济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273 |
国药准字H200836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痤疮,皮肤瘙痒,湿疹及日晒疮。 |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患处用温水清洗干净后涂抹适量,一日3~4次。 |
本品每天一次,睡前清洁患处并待干燥后使用,涂一薄层于皮肤患处。 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 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收缩性的化妆品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在最初治疗的2~4周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红斑、干燥、鳞屑、瘙痒、灼伤或刺痛,在程度上多为轻、中度。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晒伤、皮肤刺激、皮肤不适的烧灼和刺痛。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痤疮红肿、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眼浮肿、结膜炎、红斑、瘙痒、皮肤变色、红疹和湿疹等。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阿达帕林或凝胶赋形剂中的任何组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鲜芦荟汁、玫瑰花、苦参、杠板归、冰片、薄荷素油。辅料为硬脂酸、十八醇、甘油、单甘酯、聚山梨酯-80。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达帕林。 化学名称:6-[3-(1-金刚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甲酸 分子式:C28H28O3 分子量:412.53 |
性状 |
本品为乳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切忌用手挤压患处。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对花粉和芦荟有过敏史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用药两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 2、在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 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应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使用“蜡质” 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