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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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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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50g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40 |
国药准字Z2005350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中益气,润肺生津。用于热病伤津,咽干口渴,气虚食少。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玉竹制成的煎膏剂. |
酒女贞子、覆盆子、菟丝子、枸杞子、制何首乌、龟甲、地骨皮、南沙参、麦冬、炒酸枣仁、地黄、白芍、赤芍、当归、鸡血藤、珍珠母、石斛、菊花、墨旱莲、桑叶、白薇、知母、黄芩。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深棕色的水密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肾阳虚症状明显者,如表现形寒肢冷、大便溏薄、面浮肢肿等症,不宜服用。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