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克 |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827 |
国药准字Z2302099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中益气,润肺生津。用于热病伤津,咽干口渴,气虚食少。 |
滋阴清热,敛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肺肾阴虚,咳嗽,气促喘急,咽干舌红,胸膈满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g(45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玉竹制成的煎膏剂. |
橘红、锦灯笼、苦杏仁(炒)、川贝母、罂粟壳、五味子、白矾、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 |
丸剂(大蜜丸)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儿童禁用。 2.不宜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