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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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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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远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827 |
国药准字Z3602005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中益气,润肺生津。用于热病伤津,咽干口渴,气虚食少。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油腻食物 |
成分 |
本品为玉竹制成的煎膏剂.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油腻食物。 2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