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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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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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5g | |
生产企业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天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497 |
国药准字Z2005567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中益气,润肺生津。用于热病伤津,咽干口渴,气虚食少。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玉竹制成的煎膏剂.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辅料为:硬脂羧镁,薄膜包衣材料。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鱼腥食物。 2. 孕妇慎用。 3. 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