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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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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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100粒重10克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672 |
国药准字Z11020320 |
说明 | ||
适应症 |
心血不足、怔仲健志,心悸失眠,虚烦不安。 |
疏肝解郁,益气养血,健脾安神。用于绝经前后引起的心悸气短,烦燥易怒,眩晕失眠,阵热汗出,胸乳胀痛,月经紊乱。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丸,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黄、当归、柏子仁(霜)、酸枣仁(炒)、天冬、麦冬、五味子、大枣(去核)、人参、茯苓、丹参、远志、玄参、甘草(蜜炙)、南蛇藤果、桔梗、琥珀、龙骨。辅料为:蜂蜜。 |
柴胡、黄芩、白芍、墨旱莲、人参、党参、郁金、香附(醋制)、当归、薄荷、川芎、玄参、茯苓、法半夏、石菖蒲、牡丹皮、陈皮、干姜、白术(麸炒)、丹参、王不留行(炒)、女贞子(酒炙)。 |
性状 |
丸剂(大蜜丸)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