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格列奈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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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瑞格列奈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规格

0.5mg

0.4g(以布洛芬计)
生产企业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017

国药准字H2011002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饮食控制、减轻体重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患者。瑞格列奈片可与二甲双胍并用。二者并用时对控制血糖比各自单独使用时更能达到协同功效。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在主餐前服用(即餐前服用)。在口服本品30分钟内即出现促胰岛素分泌反应。通常在餐前15分钟内服用本药,服药时间也可掌握在餐前0-30分钟内。请遵医嘱服用。剂量因人而异,以个人血糖而定。推荐起始剂量为0.5毫克,以后如需要可每周或每两周作调整。接受其它口服降血糖药治疗的病人转用万生力平瑞格列奈片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毫克。最大的推荐单次剂量为4mg,进餐时服用。但最大日剂量不应超过16mg。对于衰弱和营养不良的患者,应谨慎调整剂量。如果与二甲双胍合用,应减少本品的剂量。尽管瑞格列奈主要由胆汁排泄,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仍应慎用。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同其他口服降糖药一样,服用瑞格列奈可能引起血糖变化,如高血糖和低血糖。同每种糖尿病治疗一样,这些反应的出现依赖于个体因素,如饮食习惯、剂量、运动和应激反应。

瑞格列奈及其它降血糖药物的临床应用显示,服用瑞格列奈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根据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别定义如下:

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00,<1/1000。

非常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00。

1.免疫系统失调

过敏反应

可发生皮肤过敏反应,如瘙痒、发红、荨麻疹。非常罕见发生广泛的过敏反应或免疫反应如动脉炎。

2.代谢及营养失调

高血糖

高血糖的症状通常逐渐出现,可能包括恶心、困倦、尿量增加、口渴和食欲丧失。

罕见不良反应:低血糖

同其它降血糖药物一样,服用瑞格列奈有可能发生低血糖。症状包括焦虑、头晕、出汗、震颤、饥饿和注意力不集中。

这些反应通常较轻微,通过给予碳水化合物较易纠正。若较严重,可在他人协助下输入葡萄糖。与其他药物合用可能会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3.眼睛异常

非常罕见:视觉异常

已知血糖水平的改变可导致暂时性的视觉异常,尤其是在开始使用降糖药物进行治疗时。这些改变通常是一过性的。

4.胃肠道不适

罕见:腹痛、恶心

非常罕见:腹泻、呕吐和便秘

临床试验中有报告发生胃肠道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和便秘。同其它口服促胰岛素分泌的药物相比,这些症状出现的频率以及严重程度均无差别。

5.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

罕见:过敏反应

可发生皮肤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荨麻疹。由于化学结构不同,没有理由怀疑可能发生与磺脲类药物之间的交叉过敏反应。发生广泛的过敏反应或免疫反应如动脉炎的情况非常罕见。

6.肝胆失调

肝功能紊乱

非常罕见严重肝功能紊乱的报道;然而,尚未确立与瑞格列奈之间的关系。

7.研究

非常罕见:肝功能指标升高

个别病例报告用瑞格列奈治疗期间肝功酶指标升高。多数病例为轻度和暂时性,因肝酶指标升高而停止治疗的患者极少。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等。

禁忌

以下情况禁用:

1.已知对瑞格列奈或本品中的任何赋型剂过敏的患者。

2.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DDM).C-肽阴性糖尿病患者。

3.伴随或不伴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组成成分为瑞格列奈。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4克。辅料为:L-精氨酸、碳酸氢钠、糖精钠、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注意事项

1.同其它大多数口服促胰岛素分泌降血糖药物一样,瑞格列奈片也可致低血糖。

2.与二甲双胍合用会增加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如果合并用药后仍发生持续高血糖,则不能再用口服降血糖药控制血糖,而需改用胰岛素治疗。

3.在发生应激反应时,如发烧、外伤、感染或手术,可能会出现血糖控制失败。这时,有必要停止服用瑞格列奈而进行短期的胰岛素治疗。

4.瑞格列奈片尚未在18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患者中进行过研究。

5.应尽量避免将瑞格列奈与吉非贝齐合用。如果必须合用,应严密监测患者的血糖水平。因为可能需要减少瑞格列奈的用药剂量。

6.与其它口服降血糖药一样,患者必须慎用以避免开车时发生低血糖。

7.肾功能不全:虽然瑞格列奈水平与肌酐清除率仅有微弱的联系,但本品的总血浆清除率在严重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中略有降低。由于肾功能损伤的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敏感性增强,这些患者增加剂量时应谨慎(参见【药代动力学】)。

8.肝功能不全:在通常剂量下,与肝功能正常的患者相比,肝功能损伤患者可能暴露于较高浓度的瑞格列奈及其代谢产物。因此肝功能损伤患者应慎用本品。应延长剂量调整间期,对患者的反应进行充分评估(参见【药代动力学】)。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7.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