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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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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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g |
0.5g*30片 |
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38 |
国药准字H2004097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饮食控制、降低体重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Ⅱ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患者。瑞格列奈片可与二甲双胍合用。与各自单独使用相比,二者合用对控制血糖有协同作用。 |
本品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用法用量 |
瑞格列奈片应在主餐前服用(即餐前服用)。在口服瑞格列奈片30分钟内即出现促胰岛素分泌反应。通常在餐前15分钟内服用本药。服药时间也可掌握在餐前0~30分钟内。请遵医嘱服用瑞格列奈片。剂量因人而异,以个人血糖而定。推荐起始剂量为0.5mg(1片),以后如需要可每周或每两周作调整。接受其它口服降血糖药治疗的病人可直接转用瑞格列奈片治疗。其推荐起始剂量为0.5mg(1片)。最大的推荐单次剂量为4mg(8片),进餐时服用。但最大日剂量不应超过16mg(32片)。对于衰弱和营养不良的患者,应谨慎调整剂量。如果与二甲双胍合用,应减少瑞格列奈片的剂量。尽管瑞格列奈主要由胆汁排泄,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仍应慎用。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的常用初始剂量为0.5g/次,每日一次,晚饭时与食物同服。在病情不能得到控制时可根据病情逐渐加量,以0.5g/周的方式增加,但每日不能超过最大剂量2.0g。如果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2.0g/次,每日一次,对血糖的控制仍不满意,可考虑试用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1.0g/次,每日二次。 |
副作用 |
同其它降血糖药物一样,服用瑞格列奈片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1.低血糖 这些反应通常较轻微,通过给予碳水化合物较易纠正。若较严重,可输入葡萄糖。 2.视觉异常 已知血糖水平的改变可导致暂时性的视觉异常,尤其是在治疗开始时。只有极少数病例报告瑞格列奈片治疗开始时发生上述的视觉异常,但在临床试验中没有因此而停用瑞格列奈片的病例。 3.胃肠道 临床试验中有报告发生胃肠道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和便秘。同其它口服降血糖药物相比,这些症状出现的频率以及严重程度均无差别。 4.肝脏酶系统 个别病例报告用瑞格列奈片治疗期间肝功酶指标升高。多数病例为轻度和暂时性,因肝功能酶指标升高而停止治疗的病人极少。 5.过敏反应 可发生皮肤过敏反应,如瘙痒、发红、荨麻疹。由于化学结构不同,没有理由怀疑可能发生与磺脲类药物之间的交叉过敏反应。 |
1.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口中有金属味等。 2. 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等现象。 3. 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意识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 4. 可减少维生素B12的肠道吸收,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性贫血,也可能引起吸收不良。 |
禁忌 |
以下情况禁用: 1.已知对瑞格列奈或本品中的任何赋型剂过敏的患者。 2.Ⅰ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DDM),C-肽阴性糖尿病患者。 3.伴随或不伴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4.妊娠或哺乳妇女。 5.12岁以下儿童。 6.严重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 7.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并治疗时。 |
1. 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呼吸衰竭、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时。 2. 已知的对二甲双胍过敏者。 3. 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
成分 |
主要组成成分瑞格列奈。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性状 |
本品为桃红色片,表面上刻有诺和诺德公司标志(Apis牛)。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药 尚未在怀孕期或哺乳期妇女中进行研究。因此怀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瑞格列奈片。 2.同其它大多数口服促胰岛素分泌降血糖药物一样,瑞格列奈片也可致低血糖。 3.与二甲双胍合用会增加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如果合并用药后仍发生持续高血糖,则不能再用口服降血糖药控制血糖,而需改用胰岛素治疗。 4.在发生应激反应时,如发烧、外伤、感染或手术,可能会出现高血糖。 5.瑞格列奈片尚未在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进行过研究。也未在18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患者中进行过研究。 6.与其它口服降血糖药一样,患者必须慎用以避免开车时发生低血糖。 |
1. 在使用二甲双胍的病人中,由于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发生乳酸性酸中毒,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则会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和给药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来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 2. 本品禁止嚼碎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用。 3. 当患者需要进行放谢性研究而使用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时,患者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因为这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 4. 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情况。 5. 本品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6. 应定期监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尿糖、尿酮体情况。 7. 部分病人发现在临床无症状的情况下,维生素B12的水平低于正常值,这可能是由于二甲双胍干扰了维生素B12的吸收,这可能导致贫血,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仍建议监测血象,患者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血液参数。 8. 本品与乙醇同服时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易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发生,因此,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 9. 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止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