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格列奈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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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瑞格列奈片

伏格列波糖胶囊

规格

2mg

0.2mg*10粒
生产企业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638

国药准字H2009017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饮食控制、降低体重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Ⅱ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患者。瑞格列奈片可与二甲双胍合用。与各自单独使用相比,二者合用对控制血糖有协同作用。

改善糖尿病饭后高血糖(本品只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用法用量

瑞格列奈片应在主餐前服用(即餐前服用)。在口服瑞格列奈片30分钟内即出现促胰岛素分泌反应。通常在餐前15分钟内服用本药。服药时间也可掌握在餐前0~30分钟内。请遵医嘱服用瑞格列奈片。剂量因人而异,以个人血糖而定。推荐起始剂量为0.5mg(1片),以后如需要可每周或每两周作调整。接受其它口服降血糖药治疗的病人可直接转用瑞格列奈片治疗。其推荐起始剂量为0.5mg(1片)。最大的推荐单次剂量为4mg(8片),进餐时服用。但最大日剂量不应超过16mg(32片)。对于衰弱和营养不良的患者,应谨慎调整剂量。如果与二甲双胍合用,应减少瑞格列奈片的剂量。尽管瑞格列奈主要由胆汁排泄,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仍应慎用。

通常成人1次0.2mg(1次1粒),1日3次,餐前口服,服药后即刻进餐。

副作用

同其它降血糖药物一样,服用瑞格列奈片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1.低血糖 这些反应通常较轻微,通过给予碳水化合物较易纠正。若较严重,可输入葡萄糖。 2.视觉异常 已知血糖水平的改变可导致暂时性的视觉异常,尤其是在治疗开始时。只有极少数病例报告瑞格列奈片治疗开始时发生上述的视觉异常,但在临床试验中没有因此而停用瑞格列奈片的病例。 3.胃肠道 临床试验中有报告发生胃肠道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和便秘。同其它口服降血糖药物相比,这些症状出现的频率以及严重程度均无差别。 4.肝脏酶系统 个别病例报告用瑞格列奈片治疗期间肝功酶指标升高。多数病例为轻度和暂时性,因肝功能酶指标升高而停止治疗的病人极少。 5.过敏反应 可发生皮肤过敏反应,如瘙痒、发红、荨麻疹。由于化学结构不同,没有理由怀疑可能发生与磺脲类药物之间的交叉过敏反应。

有时出现低血糖。腹部胀满、排气增加。偶尔出现肠梗阻样症状。偶见伴有黄疸、GOT、GPT升高的严重肝功能障碍,腹泻、便秘、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过敏反应。

禁忌

以下情况禁用: 1.已知对瑞格列奈或本品中的任何赋型剂过敏的患者。 2.Ⅰ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DDM),C-肽阴性糖尿病患者。 3.伴随或不伴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4.妊娠或哺乳妇女。 5.12岁以下儿童。 6.严重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 7.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并治疗时。

严重酮症、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严重感染、手术前后、严重创伤的患者。

成分

主要组成成分瑞格列奈。

本品主要成份为伏格列波糖,其化学名为:(+)-1L-[1(羟基),2,4,5/3]-5-[2-羟基-1-(羟甲基)乙基]氨基-1-碳-(羟甲基)-1,2,3,4-环已四醇。

性状

本品为桃红色片,表面上刻有诺和诺德公司标志(Apis牛)。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注意事项

1.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药 尚未在怀孕期或哺乳期妇女中进行研究。因此怀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瑞格列奈片。 2.同其它大多数口服促胰岛素分泌降血糖药物一样,瑞格列奈片也可致低血糖。 3.与二甲双胍合用会增加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如果合并用药后仍发生持续高血糖,则不能再用口服降血糖药控制血糖,而需改用胰岛素治疗。 4.在发生应激反应时,如发烧、外伤、感染或手术,可能会出现高血糖。 5.瑞格列奈片尚未在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进行过研究。也未在18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患者中进行过研究。 6.与其它口服降血糖药一样,患者必须慎用以避免开车时发生低血糖。

一.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正在服用其它糖尿病药物的患者(同时服用本品有可能引起低血糖)。2.有腹部手术史或肠梗阻史的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易出现肠梗阻样症状)。

3.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肠道疾病的患者(因本品有引起消化道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4.勒姆里尔德(Roem-held)综合征、重度疝、大肠狭窄和溃疡等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5.严重肝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另外,在严重肝硬化病例中,有可能出现高血氨症恶化同时伴随意识障碍)。

6.严重肾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

二.重要注意事项1.本品只用于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必须注意除糖尿病外的葡萄糖耐量异常和尿糖阳性等也会出现糖尿病样症状(肾性糖尿、老年性糖代谢异常、甲状腺功能异常等)。

2.对只进行糖尿病基本治疗即饮食疗法、运动疗法的患者,仅限于餐后2小时血糖值在200mg/dl(11.1mmol/L)以上。

3.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外,对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的患者,服用本品的指标为空腹时血糖值在140mg/dl(7.8mmol/L)以上。

4.服用本药期间必须定期监测血糖值并注意观察,充分注意持续用药的必要性。假如用药2~3个月后,控制餐后血糖的效果不满意[餐后2小时静脉血浆的血糖值不能控制在200mg/dl(11.1mmol/L)以下],必须考虑换用其他更合适的治疗方法。另外,餐后血糖得到充分控制(静脉血浆中餐后2小时血糖值降到160mg/dl(8.9mmol/L)以下)、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或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就能够充分控制血糖时,应停止服用本品并注意观察。

5.在使用本品时,应向患者充分说明低血糖症状及其处理方法。

6.药物交付时:铝塑泡罩包装的药物应从铝塑罩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道因误服铝塑泡罩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粘膜,进而发生穿孔,併发纵隔炎等严重的併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