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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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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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mg |
0.3g*12粒 |
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37 |
国药准字H199831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饮食控制、降低体重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Ⅱ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患者。瑞格列奈片可与二甲双胍合用。与各自单独使用相比,二者合用对控制血糖有协同作用。 |
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瑞格列奈片应在主餐前服用(即餐前服用)。在口服瑞格列奈片30分钟内即出现促胰岛素分泌反应。通常在餐前15分钟内服用本药。服药时间也可掌握在餐前0~30分钟内。请遵医嘱服用瑞格列奈片。剂量因人而异,以个人血糖而定。推荐起始剂量为0.5mg(1片),以后如需要可每周或每两周作调整。接受其它口服降血糖药治疗的病人可直接转用瑞格列奈片治疗。其推荐起始剂量为0.5mg(1片)。最大的推荐单次剂量为4mg(8片),进餐时服用。但最大日剂量不应超过16mg(32片)。对于衰弱和营养不良的患者,应谨慎调整剂量。如果与二甲双胍合用,应减少瑞格列奈片的剂量。尽管瑞格列奈主要由胆汁排泄,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仍应慎用。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2次(早、晚各1次)﹐一次0.3~0.6g(1~2粒)﹐或遵医嘱。晚间服药可使疗效保持一夜﹐亦有助于防止晨僵﹐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副作用 |
同其它降血糖药物一样,服用瑞格列奈片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1.低血糖 这些反应通常较轻微,通过给予碳水化合物较易纠正。若较严重,可输入葡萄糖。 2.视觉异常 已知血糖水平的改变可导致暂时性的视觉异常,尤其是在治疗开始时。只有极少数病例报告瑞格列奈片治疗开始时发生上述的视觉异常,但在临床试验中没有因此而停用瑞格列奈片的病例。 3.胃肠道 临床试验中有报告发生胃肠道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和便秘。同其它口服降血糖药物相比,这些症状出现的频率以及严重程度均无差别。 4.肝脏酶系统 个别病例报告用瑞格列奈片治疗期间肝功酶指标升高。多数病例为轻度和暂时性,因肝功能酶指标升高而停止治疗的病人极少。 5.过敏反应 可发生皮肤过敏反应,如瘙痒、发红、荨麻疹。由于化学结构不同,没有理由怀疑可能发生与磺脲类药物之间的交叉过敏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已知对瑞格列奈或瑞格列奈中的任何赋型剂过敏的患者 2.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DDM,C-肽阴性糖尿病患者) 3.伴随或不伴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4.重度肝功能异常 5.伴随使用吉非贝齐(参见【药物互相互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瑞格列奈。 |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药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注意事项 |
同其它大多数口服促胰岛素分泌降血糖药物一样,瑞格列奈也可致低血糖。与二甲双胍合用会增加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如果合并用药后仍发生持续高血糖,则不能再用口服降糖药制血糖,而需改用胰岛素治疗。在发生应激反应时,如发热、外伤、感染或手术,可能会出现高血糖。瑞格列奈尚未在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进行过研究。也未在18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患者中进行研究。对驾车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 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一样,患者必须慎用以避免开车时发生低血糖。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