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格列奈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瑞格列奈片

布洛芬缓释胶囊

规格

0.5mg。

0.4g
生产企业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62

国药准字H20013062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饮食控制、降低体重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患者。瑞格列奈片可与二甲双胍合用。与各自单独使用相比,二者合用对控制血糖有协同作用。

1.本品系非甾体抗炎药。适用于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 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

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4.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用法用量

1.瑞格列奈片应在主餐前服用(即餐前服用)。在口服本品30分钟内即出现促胰岛素分泌反应。通常在餐前15分钟内服用本药,服药时间也可掌握在餐前0-30分钟内。

2.请遵医嘱服用瑞格列奈片。剂量因人而异,以个人血糖而定。推荐起始剂量为0.5mg,以后如需要可每周或每两周作调整。接受其他口服降血糖药治疗的患者转用瑞格列奈片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mg。

3.最大的推荐单次剂量为4mg,进餐时服用。但最大日剂量不应超过16mg。

4.当通常饮食能很好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现暂时的控制失败时,短期使用瑞格列奈可有效控制血糖。

5.对于衰弱和营养不良的患者,应谨慎调整剂量。如果与二甲双胍合用,应减少瑞格列奈片的剂量。尽管瑞格列奈主要由胆汁排泄,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仍应慎用。

口服,成 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副作用

同其他口服降糖药一样,服用瑞格列奈可能引起血糖变化,如高血糖和低血糖。同每种糖尿病治疗一样,这些反应的出现依赖于个体因素,如饮食习惯,剂量,运动和应激反应。 瑞格列奈及其他降血糖药物的临床应用显示,服用瑞格列奈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根据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别定义如下: 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00,1/1000。非常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00。

1.免疫系统失调: 过敏反应 可发生皮肤过敏反应,如搔痒、发红、荨麻疹。非常罕见发生广泛的过敏性反应或免疫反应如脉管炎。

2.代谢及营养失调: 高血糖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极罕见严重皮肤过敏反应,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 Johnson Syndrome)或大疱性皮肤病,如多形性红斑和表皮坏死松解症。

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

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

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或肝病。

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

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

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

禁忌

1.已知对瑞格列奈或瑞格列奈中的任何赋型剂过敏的患者。

2.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DDM,C-肽阴性糖尿病患者)。

3.伴随或不伴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

5、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服用已知是特异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药物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格列奈。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 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药片。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注意事项

1.同其它大多数口服促胰岛素分泌降血糖药物一样,瑞格列奈片也可致低血糖。

2.与二甲双胍合用会增加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如果合并用药后仍发生持续高血糖,则不能再用口服降血糖药控制血糖,而需改用胰岛素治疗。

3.在发生应激反应时,如发烧、外伤、感染或手术,可能会出现血糖控制失败。这时,有必要停止服用瑞格列奈而进行短期的胰岛素治疗。

4.瑞格列奈片尚未在18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患者中进行过研究。

5.应尽量避免将瑞格列奈与吉非贝齐合用。如果必须合用,应严密监测患者的血糖水平。因为可能需要减少瑞格列奈的用药剂量。

6.与其它口服降血糖药一样,患者必须慎用以避免开车时发生低血糖。

7.肾功能不全、虽然瑞格列奈水平与肌酐清除率仅有微弱的联系,但本品的总血浆清除率在严重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中略有降低。由于肾功能损伤的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敏感性增强,这些患者增加剂量时应谨慎。

8.肝功能不全、在通常剂量下,与肝功能正常的患者相比,肝功能损伤患者可能暴露于较高浓度的瑞格列奈及其代谢产物。因此肝功能损伤患者应慎用本品。应延长剂量调整间期,对患者的反应进行充分评估。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9、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10、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慢性肠炎或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11、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应慎用,因有增加无菌性脑膜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