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格列奈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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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瑞格列奈片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规格

0.5mg。

5mg*5片(顺尔宁)
生产企业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62

国药准字J20130054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饮食控制、降低体重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患者。瑞格列奈片可与二甲双胍合用。与各自单独使用相比,二者合用对控制血糖有协同作用。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 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1.瑞格列奈片应在主餐前服用(即餐前服用)。在口服本品30分钟内即出现促胰岛素分泌反应。通常在餐前15分钟内服用本药,服药时间也可掌握在餐前0-30分钟内。

2.请遵医嘱服用瑞格列奈片。剂量因人而异,以个人血糖而定。推荐起始剂量为0.5mg,以后如需要可每周或每两周作调整。接受其他口服降血糖药治疗的患者转用瑞格列奈片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mg。

3.最大的推荐单次剂量为4mg,进餐时服用。但最大日剂量不应超过16mg。

4.当通常饮食能很好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现暂时的控制失败时,短期使用瑞格列奈可有效控制血糖。

5.对于衰弱和营养不良的患者,应谨慎调整剂量。如果与二甲双胍合用,应减少瑞格列奈片的剂量。尽管瑞格列奈主要由胆汁排泄,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仍应慎用。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u]6至14岁哮喘和/或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u]每日一次,每次一片(5mg)。[u]2至5岁哮喘和/或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u]每日一次,每次一片(4mg)。[u]一般建议[/u]以哮喘控制指标来评价治疗效果,本品的疗效在用药一天内即出现。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另服。应建议患者无论在哮喘控制还是恶化阶段都坚持服用。对肾功能不全患者、轻至中度肝损害的患者及不同性别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本品与其它治疗哮喘药物的关系

本品可加入患者现有的治疗方案中。

减少合并用药物的剂量:

支气管扩张剂

单用支气管扩张剂不能有效控制的哮喘患者,可在治疗方案中加入本品,一旦有临床治疗反应(一般出现在首剂用药后),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可将支气管扩张剂剂量减少。

吸入糖皮质激素

对接受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患者加用本品后,可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适当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应在医师指导下逐渐减量。某些患者可逐渐减量直至完全停用吸入糖皮质激素。但不应当用本品突然取代吸入糖皮质激素或遵医嘱。

副作用

同其他口服降糖药一样,服用瑞格列奈可能引起血糖变化,如高血糖和低血糖。同每种糖尿病治疗一样,这些反应的出现依赖于个体因素,如饮食习惯,剂量,运动和应激反应。 瑞格列奈及其他降血糖药物的临床应用显示,服用瑞格列奈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根据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别定义如下: 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00,1/1000。非常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00。

1.免疫系统失调: 过敏反应 可发生皮肤过敏反应,如搔痒、发红、荨麻疹。非常罕见发生广泛的过敏性反应或免疫反应如脉管炎。

2.代谢及营养失调: 高血糖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

6至14岁儿童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475名6岁至14岁儿童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的使用情况。总体上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成人相似,并与安慰剂接近。

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8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与药物相关,发生率]1%且比安慰剂组高的唯一不良事件是头痛。但头痛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在一项为期56周的阳性对照研究(简称MOSAIC,孟鲁司特治疗儿童哮喘的研究)中,安全性范围与以前描述的安全性范围一致。

在评价对生长速度的影响的临床研究中,本品所表现出儿童用药的安全性特征与以前的描述一致。累积已有263名6岁至14岁儿童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3个月,164名患者治疗6个月或更长。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2至5岁儿童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573名2岁至5岁儿童患者中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12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与药物相关,发生率]1%且比安慰剂组高的唯一不良事件是口渴。但口渴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在一项为期12个月的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简称PREVIA,孟鲁司特治疗儿童哮喘的研究)中,安全性范围与以前描述的安全性范围一致。

累积已有426名2岁至5岁儿童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3个月,230名患者治疗6个月或更长,63名患者用药12个月或更长。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2至14岁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

在一项为期2周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已在280名2至14岁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性。每天晚间服用本品一次的安全性情况与安慰剂组类似。在这项研究中,本品治疗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1%,且未发现有与药物相关,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

临床实践的合并分析

使用有效的自杀行为评估方法对41项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35项研究针对15岁及以上患者,6项研究针对6~14岁儿童患者)进行了合并分析。在9929例服用本品的患者和7780例服用安慰剂的患者中,一例有自杀意见的患者服用了本品。任何一组均未出现完成自杀,自杀企图或针对自杀行为的预备行动。

针对46项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35项研究针对15岁及以上的患者,11项研究针对3个月至14岁的儿童患者)进行了独立的合并分析,评估行为相关性不良事件。在11673例服用本品的患者和8827例服用安慰剂的患者中,行为相关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分别为2.73%和2.27%,比比值比为1.12(95%CI[0.93:1.36])。

这些合并分析中包含的临床试验没有特定设计自杀率或行为相关性不良事件的检查。

上市后的经验

本品上市使用后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

感染和传染:上呼吸道感染。

血液和淋巴系统紊乱:出血倾向增加。

免疫系统紊乱:包括过敏反应的超敏反应、罕见的肝脏嗜酸性粒细胞的浸润。

精神系统紊乱:包括攻击性行为或敌对性的兴奋、焦虑、抑郁、方向知觉丧失、夜梦异常、幻觉、失眠、易激惹、烦躁不安、梦游、自杀的想法和行为(自杀)、震颤。

神经系统紊乱:眩晕、嗜睡、感觉异常/触觉减退及罕见的癫痫发作。

心脏紊乱:心悸。

呼吸、胸腔和纵膈系统紊乱、鼻衄。

胃肠道紊乱:ALT和AST升高、非常罕见的肝炎(包括胆汁淤积性、肝细胞和混合型肝损害)。

皮肤和皮下组织紊乱:血管性水肿、挫伤、结节性红斑、瘙痒、皮疹、荨麻疹。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紊乱:关节痛、包括肌肉筋挛的肌痛。

其他紊乱和给药部位情况:衰弱/疲劳,水肿,发热。

禁忌

1.已知对瑞格列奈或瑞格列奈中的任何赋型剂过敏的患者。

2.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DDM,C-肽阴性糖尿病患者)。

3.伴随或不伴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对本品中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格列奈。

本品活性成份为孟鲁司特钠,[R-(E)]-1-[[[1-[3-[2-[7-氯-2-喹琳)乙烯基]苯基-3-[2-(1-羟基-1-甲基乙基)苯基]丙基]硫]甲基]环丙烷乙酸钠 分子式:C35H35CINNaO3S 分子量:608.18.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药片。

本品5mg为粉红色圆形片,4mg为粉红色椭圆形片。

注意事项

1.同其它大多数口服促胰岛素分泌降血糖药物一样,瑞格列奈片也可致低血糖。

2.与二甲双胍合用会增加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如果合并用药后仍发生持续高血糖,则不能再用口服降血糖药控制血糖,而需改用胰岛素治疗。

3.在发生应激反应时,如发烧、外伤、感染或手术,可能会出现血糖控制失败。这时,有必要停止服用瑞格列奈而进行短期的胰岛素治疗。

4.瑞格列奈片尚未在18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患者中进行过研究。

5.应尽量避免将瑞格列奈与吉非贝齐合用。如果必须合用,应严密监测患者的血糖水平。因为可能需要减少瑞格列奈的用药剂量。

6.与其它口服降血糖药一样,患者必须慎用以避免开车时发生低血糖。

7.肾功能不全、虽然瑞格列奈水平与肌酐清除率仅有微弱的联系,但本品的总血浆清除率在严重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中略有降低。由于肾功能损伤的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敏感性增强,这些患者增加剂量时应谨慎。

8.肝功能不全、在通常剂量下,与肝功能正常的患者相比,肝功能损伤患者可能暴露于较高浓度的瑞格列奈及其代谢产物。因此肝功能损伤患者应慎用本品。应延长剂量调整间期,对患者的反应进行充分评估。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

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然取代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

服用本品的患者有精神神经事件的报道(见不良反应)。由于其他因素也可能导致这些事件,因此不能确认是否与本品相关。医生应与患者和/或护理人员探讨这些不良事件。患者和/或护理人员应被告知,如果发生这些情况,应通知医生。

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皮糖皮质激素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一种系统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