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斯汀缓释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咪唑斯汀缓释片

色甘酸钠气雾剂

规格

10mg

3.5mg*200揿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1294

国药准字H3702292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1片,每日1次。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副作用

本品无中枢镇静作用和抗胆碱作用。偶见思睡、乏力、头痛、口干、腹泻和消化不良等症状。个别病例出现低血压、紧张、抑郁、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和肝脏转氨酶升高。曾有与食欲增加有关的体重增加的报道。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禁忌

1.对咪唑斯汀过敏。

2.同时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全身用咪唑类抗真菌药(可升高咪唑斯汀血药浓度)。

3.肝功能障碍。

4.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或既往症状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心动过缓。

5.有或可疑QT间期延长,或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病例。

6.同时使用已知的延长QT间期药物,如Ⅰ类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成分

咪唑斯汀缓释片

色甘酸钠

性状

本品为异型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注意事项

1.不得嚼碎服用。

2.大部分病例服用咪唑斯汀后可驾驶或完成需集中注意力的工作,但为识别对药物有异常反应的敏感者,建议驾驶或完成复杂工作前,先行了解个体反应性。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