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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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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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10mg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294 |
国药准字H2005095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1片,每日1次。 |
空腹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g,每日1次。 |
副作用 |
本品无中枢镇静作用和抗胆碱作用。偶见思睡、乏力、头痛、口干、腹泻和消化不良等症状。个别病例出现低血压、紧张、抑郁、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和肝脏转氨酶升高。曾有与食欲增加有关的体重增加的报道。 |
主要包括头痛、嗜睡、疲乏、口干视觉模糊、血压降低或升高、心悸、晕厥、运动机能亢进、肝功能改变、黄疸、肝炎、肝坏死、脱发、癫痫发作、乳房肿大、多形性红斑及全身性过敏反应。 |
禁忌 |
1.对咪唑斯汀过敏。 2.同时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全身用咪唑类抗真菌药(可升高咪唑斯汀血药浓度)。 3.肝功能障碍。 4.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或既往症状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心动过缓。 5.有或可疑QT间期延长,或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病例。 6.同时使用已知的延长QT间期药物,如Ⅰ类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咪唑斯汀缓释片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异型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注意事项 |
1.不得嚼碎服用。 2.大部分病例服用咪唑斯汀后可驾驶或完成需集中注意力的工作,但为识别对药物有异常反应的敏感者,建议驾驶或完成复杂工作前,先行了解个体反应性。 |
1 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