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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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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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2.5g |
对乙酰氨基酚250mg、盐酸金刚烷胺100mg。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33 |
国药准字H4602063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暑散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发热,中暑口渴,预防感冒。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喉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泡服,一次1袋。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黄芩、苍术、赤芍、甘草、高良姜、防风、青皮、紫苏叶、荆芥、柴胡、青蒿、苦丁茶、神曲(炒)、桔梗、麦芽(炒)、山楂(炒)、救必应、水翁花、金樱根、岗梅。辅料为茶叶。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盐酸金刚烷胺10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人工牛黄10mg、咖啡因15mg。辅料为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颗粒状药茶;气香,味微甘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床、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果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对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