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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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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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1.5g |
2.5g*12袋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74 |
国药准字Z200602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表,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发烧,头痛鼻塞,咳嗽喷嚏,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克,四至六岁,一次2克,九至十四岁,一次3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大青叶、柴胡、黄芩、荆芥、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