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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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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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1.5g |
100ml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74 |
国药准字Z45020651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钠、香草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