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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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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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1.5g |
0.4gx12袋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377 |
国药准字H19999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感冒、扁桃体炎、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症。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用量: 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牛磺酸,辅料为羧甲基淀粉钠、糖粉、羟丙甲纤维素。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本品为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